以 下图表是2014年的两组数据,可以看出,广东、浙江和山东、辽宁差不太多,也不超过河南、河北、湖北、湖南等中西部省份的两倍,也不比全国平均值高多 少,而一些传统穷省,也不比全国平均值低多少。但是广东、浙江富裕的“小老板”数量肯定要多得多,股市资金、豪车数量等指标就领先很多。 数据图表。 (来源:光明日报)此 外,中国的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例,在国际上相比其他经济体要低不少。需要注意的是,由于联合国和国际新闻界将“Gross NationalIncome(国民收入)”等同于GDP,很多人在英文媒体中查到各国的“人均收入”其实就是“人均GDP”数值;而中国则将本国的人均 收入与人均GDP明确区分,数值差异很大,比如2015年人均GDP是5.2万元,atv,就显著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。 国际上各国的人 均收入应该去查“disposal income(可支配收入)”比较合理。如印度2015年的“total disposalincome(个人可支配总收入)”是1.38百万亿卢比,约相当于2万亿美元或者13万亿人民币,人均有1万人民币出头,有中国的一半 了。但是印度的人均GDP却只有中国的五分之一,这个差异非常之大。从印度普通人的生活水平来看,收入不太可能达到中国的一半,五分之一才比较合理。 中 国普通人的收入统计,从各种国际购买力表现来看,基本可以断定有较大的低估。到海外旅游或者海淘大买的并不只是中国富豪,不少普通人也在积极地活动。而从 汽车销量、智能手机销量等数值看,各类中产阶级消费品,中国基本都全球排名第一,与低至2.2万元的人均年收入极不相符。 中国的人均GDP 排名,在国际上是80多位。但实际生活水平却显著高于排名50-80的发展中国家,这从各类消费品的人均数额可以看出来。而中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值占人 均GDP的比例只有40%。世界各国这个比例一般是60%-100%。可以有把握地说,中国的人均收入数值存在较大的低估。 瞒报收入、黑色收入、房产炒卖显然未被纳入统计 除了前面提到的个体工商户可能的瞒报,还有很多其他可能的瞒报。比如企业主可能瞒报收入;普通居民出租房产收入,也多少存在不报告不交税的现象;再如普通人业余兼职开淘宝店、开网约车,统计局可能也还未列入收入统计中。 以上这些都还只算是汇报收入时的“不老实”,具体经营还算是正当的,对社会有正面的贡献。而不合法经营、贪腐之类的黑色收入,就更无法统计。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,j2直播,就是近年来房产买卖的巨额收入。由于十多年来房产翻了几倍至十几倍不等,不少居民获利极其巨大。多年前50万买的房,500万卖出去。由于全国二手房交易的数量与总金额已经不小,这个数值其实影响巨大。 月入万元并不高,“高收入”需要认真划定 综 合考虑这么多统计未能覆盖的项目,中国的人均收入统计存在低估是客观存在的。按统计局数字,年收入12万可以排进收入的前10%。但是,如果年收入12万 是被统计局看得很清楚的固定工资,那到底能排到多前,就值得商榷。在考虑瞒报、黑色收入等虽然不合理但却真实发生的收入以后,或者与房产炒卖这种一次性的 巨额收益相比之后,月入万元就不是令人羡慕的收入数值了,甚至在部分一二线城市中会自我感觉属于中低收入了。 因此,如果财政部、统计局需要对“高收入”人群进行税收调节,原则是对的,但实际操作中需要慎重。 针对比较透明的工资、奖金之类的收入计算出数值,选定前10%或者5%的数值划线定为“高收入”并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,这样的操作简单,执行也容易。但无论最终划出来的是年收入12万还是20万,如果有大量人口瞒报了海量收入不报税,都不会令人满意。 如果各类海量的灰色、黑色收入没有统计进来,统计局的收入数据会存在系统性的低估。这种情况下,税收调节就会打折扣,转移支付给低收入人群也意义不大,而且有欠公平。 正 确的方向,是将这些隐匿的收入大项纳入统计范围。这无疑需要艰苦的工作,但对于国计民生十分重要,不能因为统计困难就听之任之,更不能把增税的担子加到老 实工作收入透明的普通群众身上。有些普通群众看似高收入,但要抚养老人与小孩,又面对高房价的巨大压力,实际生活并不轻松。 (责任编辑:本港台直播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