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网上相识3天,17岁的邓龙和14岁的刘翠约定:让刘翠为邓龙提供除发生性关系外的其他性服务,价格是300元6小时。 见面当天,邓龙临时起意实施强奸,被刘翠打得头破血流,倒在地上。事后,刘翠选择了报警。 “我没有强行和她发生关系,当时我给了她三个选择,一是让她父母和男友都知道她在做这种事,二是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发布到网络上,三是听话并跟我发生性关系。”邓龙到案后表示,“我就想给那个女生一个教训,告诉她不能在外做这种事。” 2016年12月19日,被告人邓龙因涉嫌强奸罪被检方提起公诉。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显示,邓龙作案时及目前的表现符合分裂情感性障碍。 近日,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邓龙有期徒刑1年2个月。 经过:把女网友约到家中强奸 据浦东法院审理后查明,17岁少年邓龙是家中的独子,出生于上海一个普通家庭,经济条件尚可。 邓龙在校期间性格内向,有点强迫症,喜欢打抱不平,但常被同学欺负,他也怀疑自己有精神疾病。从2013年9月开始,邓龙因为不愿意读书在家自学。 2014年4月,母亲把邓龙带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就医,医生开了些精神科的药物,但邓龙服用几次后,表示身体不适便自行停药了。 “停药后,他变得很暴躁,如果有一点不如意便会摔东西,我们经常顺着他的性子。”他母亲说。 辍学在家后,邓龙性格越发内向,沉迷网络游戏。 2016年8月20日,他通过微信结识了14岁少女刘翠,两人聊得十分投机。经查明,受到日本动漫及色情片的影响,他们在聊天中时常使用一些淫秽的字眼及措辞。 刘翠不是上海户籍,初中开始在浙江就读,只有周末回到上海。虽然家中并不缺钱,但刘翠平时大手大脚,也有捉襟见肘的时候。 抓住刘翠急着要赚钱的心理,邓龙把自己伪装成中介,称可以提供快速赚钱的方法。8月23日,邓龙提出让刘翠为其提供除发生性关系外的其他性服务,费用为300元6小时。在此之前,他们两人从来没见过面,对彼此的情况一无所知。 刘翠以为,一个“口头承诺”就能保证不会发生性关系。 法院审理查明,事发当日,他们在约定的地点见面后,一同前往邓龙住处。在刘翠的允许下,邓龙开始抚摸她的身体。没多久,邓龙临时起意,直播,向刘翠提出发生性关系,刘翠明确表示拒绝。 被拒后,邓龙压住刘翠的身体,并强脱其衣裤,想强行发生关系。刘翠十分反感并极力反抗,在卫生间内,用棍状物重击邓龙头部,致其流血受伤,邓龙未能得逞。 头破血流的邓龙倒在地上,要求刘翠拨打120急救电话,趁着他接听电话之际,刘翠逃离房间并打电话报警。事后,警方在医院找到了邓龙,他也交代了犯罪事实。 法院:17岁少年患有精神病 邓龙到案后曾表示,“我就想给那个女生一个教训,告诉她不能在外做这种事。” 他为何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轻描淡写,给出的理由又如此荒诞? 法院审理后查明,邓龙患有精神病,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显示,他作案时及目前的表现符合分裂情感性障碍。 精神卫生部门在对他的鉴定中提到,“外出用手捂鼻子”,“眼睛不看别人”,“总认为自己的想法都是对的,要母亲干啥就干啥,否则就要发脾气”。邓龙在与心理专家的对话中提及“自己有过轻生的念头”。 他在精神检查中曾说,觉得自己有多重人格,分不清哪个是真实的自己,“总感觉这个世界是虚假的,自己活在电视剧里,活在一个电影里,觉得有摄像头在跟着自己,并且常常会思考宇宙的来源。”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邓龙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,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,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,系犯罪未遂。根据《刑法》第十八条,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本案中,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,应从轻处罚。 近日,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邓龙有期徒刑1年2个月。 专家:或因不被重视且受日本动漫刺激 案件审理告一段落,但两名未成年人出格行为的背后成因,仍值得探讨。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应用心理系副教授张麒表示,从精神鉴定报告和邓龙的行为来看,邓龙的精神疾病倾向,除了遗传等生理原因,社会因素也产生很重要的影响——比如孩子在学校期间的教育、家庭亲子关系、同学关系(特别是与异性交往的关系)和社会文化。 (责任编辑:本港台直播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