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驾驶的私家车。吴永泉/摄
软件显示,洪升已接了300余单。(网友供图)
新安晚报 安徽网(www.ahwang.cn)讯7月8日下午,歙县(纪委)监察局发布“关于王村镇副镇长洪升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”,称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的举报属实,经研究决定予以行政警告处分。 这个通报称,2016年6月15日上午,(歙县)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。经查,情况属实。 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有关规定。鉴于事发后,洪升主动交代错误,积极配合调查,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,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。根据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,处分期6个月;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 据了解,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,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,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 新闻背景: 6月15日上午,洪升驾驶私家车前往歙县开会、送材料期间,接了一个滴滴出行网约车单,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后,被当地出租车拦截并指责其违规营运。之后,歙县纪委和运管部门根据举报介入调查。 6月16日,洪升接受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专访时,表示其因生病造成家境较困难,医疗费开支大,要换借贷,就用私家车开通了滴滴出行软件,5月份开始接单,到被查时接单300余个,毛收入两三千元。 (责任编辑:本港台直播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