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5日,丰台法院,谭某进入法庭前,法警对其进行安全检查。
12月5日,庭审结束后,谭某说起自己的孩子,捂脸哭泣。
被告人谭某47岁,吸毒长达20余年,曾因吸毒、贩毒多次被法律制裁,且因多年吸食毒品导致身体染有艾滋、丙肝等多种疾病。由于涉嫌贩卖毒品被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。昨日上午,丰台法院对这起涉毒案件进行宣判,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。 毒品裹在黑塑料布中贩卖 公诉机关指控,2015年11月27日11时许,吸毒人员付某用手机与被告人谭某联系购买毒品。当日12时许,谭某在朝阳区八棵杨中街路旁,以7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付某贩卖可疑白色粉末一包。经鉴定,在可疑白色粉末中检出海洛因,净重1.02克。 随后,民警当场从谭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内,起获可疑白色粉末,经鉴定,在可疑白色粉末中检测出海洛因,净重4.34克。 现场视频显示,谭某将可疑白色粉末,事先包好裹在黑色塑料布中,藏于黑色挎包的最底部。 公诉人称,根据规定,开奖,贩毒人员被抓获后,对于从其住处、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,一般均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。因此,认定其贩卖毒品的数量应为5.36克。 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谭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谭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又犯贩卖毒品罪,系毒品罪再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 2015年11月28日,谭某因身患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。 曾多次因贩毒吸毒被处理 谭某47岁,北京人,初中文化程度,开奖,现属于无业状态。2000年5月因贩卖毒品被丰台分局刑事拘留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,2006年在丰台区一洗浴中心包房内以静脉注射的方式吸食毒品,后被劳动教养两年。 昨日上午,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,上午9时,被告人谭某被带上法庭。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,谭某当庭表示认罪,承认知晓持有和贩卖毒品属于违法行为。 谭某曾在公安机关供述称,“所卖海洛因是案发当日11时许,在丰台区太平桥,从一个女子手中购买的,价格是500元一克,总共购买了4克。” 庭审中,谭某称,“除了贩毒,平时自己也会偶尔吸,毒龄有20多年,买毒品的钱有时候从家里要,平时还有一部分靠房租。”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谭某无视国家法律,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,其行为妨害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,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依法应予以处罚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谭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,罪名成立。 鉴于被告人谭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,本次再犯贩卖毒品罪,系再犯,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。鉴于被告人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故本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。据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 审判结束后,公安机关当庭对谭某施行逮捕,并押送至派出所。 讲述 临走时女儿问“爸爸能回来吗?” 宣判后,谭某接受记者采访时,讲述了自己的经历。 他告诉记者,自己从1993年开始吸食海洛因,至今,毒龄有20多年了。事实上,多年来谭某因长期吸毒,已经患上肺结核、丙肝、艾滋病等疾病。他顺势弯腰,准备拉起裤脚给大家看,“我现在身上没有一个好地方,腿都是肿的。” 最初接触毒品,谭某自称是因为好奇,跟着朋友一起开始静脉注射。“我年轻的时候做空运的,属于国际贸易,1天就能赚10万多,不缺钱。吸毒之后就懒了,什么都不想干。” 谭某说从2006年开始,自己就开始维持治疗,但老是偷吸,成瘾后不吸就难受。断断续续地一直到现在。公安机关的笔录显示,谭某最后一次吸毒,是在2015年11月26日,“一个人在家时,自己给自己注射的海洛因。” 家中,47岁的谭某,有两个孩子,小女儿今年只有4岁,听见记者提及家人,他情绪一度失控,“昨天夜里三点,刚带着女儿从医院看病回来,今天从家里出来时,女儿一直抱着我问,‘爸爸你能回来吗"。 (责任编辑:本港台直播) |